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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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函因接收方拒绝而无法生效时,应首先尝试直接送达,若当事人拒绝接收,需详细记录作为证据。其次,可选择邮寄送达,建议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发送,若邮件退回,需妥善保管退回信件。最后,可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后,视为送达义务完成。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劳动关系解除送达通知书送达方式是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劳动关系解除送达通知书送达方式有:1、直接送达。2、邮寄送达。3、留置送达。4、公告送达。5、请公证处的人公正送达。辞退通知书的生效时间与送达时间不是同一时间,应该严格、准确的区分。

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绝签收,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若他不肯作出说明,则用录音笔做记录说明已经通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