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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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分别为30%和14%。

社会保险缴纳未满15年,积累的资金可提取。当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不满足续缴条件,或存在重复参保并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人员已定居海外,或在参保期间去世等特殊情况下,均可申领个人账户资金。

灵活就业社保补缴时间限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个体工商户及其员工在灵活就业期间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承担费用,但禁止补缴以往年度欠款。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每年至次年6月30日),可采用固定或机动方式缴纳和补足欠款。

成功办理灵活就业社保后,不缴费对个人无影响,但无法补缴。需重新缴纳时,需在提交请求的当月起三年内,且中断不超过三个月。不满足条件则无法补缴。与职工社保不同,灵活就业社保中断超三个月也无法补缴,且累积年限失效。两者最低缴费年限均为15年,达到后可申请退休,但需满足法定退休年龄。

社会保险缴纳未满15年,积累的资金可提取。当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不满足续缴条件,或存在重复参保并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人员已定居海外,或在参保期间去世等特殊情况下,均可申领个人账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