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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经济损失赔偿金吗

时间:2025.02.20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823人
律师解析:
当用人单位的损失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导致的,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劳动者不能一次性支付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按月扣除,但是,每月扣除的赔偿金金额最多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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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律师团队律师

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科班出身,曾在公检法系统任职,成为执业律师后,始终本着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办理各类案件,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效的工作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多次得到当事人好评,专业擅长公司顾问法律事务、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务纠纷等民商事业务,了解系统办案思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过多起民商事案件,具有极为丰富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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