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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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偿金交税分情况。员工拿到一次性补偿,比如经济补偿、生活补助等,如果没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那就不用交税。要是超过了,超出的部分就不跟当年综合所得一起计税了,而是单独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税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有规定,员工离职时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要是没超过本地前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但要是超过了,那超过的部分就要单独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税,不算在年度综合所得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获得的一次性补偿,在不超过当地上年全员平均薪资三倍的情况下,是免征个税的。要是超过了,这部分就不会被计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按照独立综合税率表来计税和交税。

离职补偿款中的经济补偿、生活补助等,不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部分免税。超出部分则按综合所得税率单独计税。补偿标准依据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但超六个月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具体税收处理以法律为准。

若经济补偿金额度达到了法定的纳税标准,便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在计算税金的过程中,经济补偿金将被归类为工资、薪金所得这一计税类别之中,并需依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