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如下: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50%
赔偿。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赔偿。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赔偿。
“统筹地区”通常指
社保行政部门所在地区。
评定
伤残等级且经鉴定需护理的
工伤人员,可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
护理费,标准依自理程度定,还会随平均工资变化调整。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中受伤,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伤残等级,且确认需要生活护理。但对于
护理费赔偿标准,小许和单位产生争议。小许认为自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应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来计算护理费;而单位认为小许属于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应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计算。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其标准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2、这里的“统筹地区”一般指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在的地区,且护理费标准会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变化适时调整。所以要确定小许准确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才能明确具体的
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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