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需依具体情况算,
赔偿项目含
医疗费、
误工费等多项。
2.赔偿计算有标准:
医疗费按实际花的算;
丧葬费按当地职工月平均
工资半年总额算;
被
扶养人生活费按当地低保标准结合扶养人劳动能力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算,
死亡赔偿最长不超6年。
3.因各地经济和患者情况不同,无确切
赔偿金额,要依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定。
案情回顾:小朱因病到医院治疗,治疗过程中不幸发生医疗事故导致死亡。小朱
家属认为医院应承担
赔偿责任,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但医院对于赔偿金额有异议,双方就具体赔偿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陪护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本案中小朱家属主张的赔偿项目合理。
2、医疗费应按实际发生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最终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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