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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不让员工辞职怎么办

时间:2025.07.24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303人
律师解析:
1.员工有法定辞职权。
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公司,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可解除合同
2.员工履行通知义务后,即便公司不同意,到期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3.若公司克扣工资、不办离职手续等,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4.员工辞职无需公司批准,依法通知就行。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公司工作,试用期结束后,他决定辞职。小朱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公司。然而,公司以业务繁忙为由,不同意小朱辞职,且表示若小朱执意离开,将克扣其工资,也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小朱认为自己已依法履行通知义务,公司做法不合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有法定的辞职权利。小朱已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履行了法定通知义务,即便公司不同意,到期劳动关系也自动解除。
2、公司克扣工资、不办理离职手续和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小朱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改正;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克扣的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并赔偿因未及时出具证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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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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