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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否应该签劳动合同

时间:2025.07.2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490人
律师解析:
1.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
从用工那天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建立了劳动关系,此时需订立书面合同。
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只约定试用期的,此期限就是合同期限。
2.若单位未按时签合同,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需每月付两倍工资
超一年未签,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3.不论试用期还是正式用工,及时签合同能保障双方权益。

案情回顾:

小何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公司告知其有三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小何工作了两个多月,公司仍未与他签合同。小何向公司提出签订合同的要求,公司却以试用期还未结束为由拒绝。小何认为自己已工作较长时间,公司应签订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该公司以试用期未结束为由不签订合同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2、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该公司自用工超过一个月仍未与小何签合同,小何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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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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