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关闭部门裁人属经济性
裁员。
按规定,公司要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把裁员方案报给劳动行政部门。
2.合法裁员时,公司要给
劳动者经济补偿。
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
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
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3.若未按程序裁员,属
违法解除合同,公司要按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给
赔偿金。
月工资指
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
工资。
案情回顾:小何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年。近期,公司因关闭部门要进行裁人,将小何列入裁员名单。公司未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也未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就直接通知小何被裁。小何认为
公司裁员程序不合法,要求公司给予合理
赔偿,公司则认为自身有权决定裁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公司关闭部门裁人属于经济性裁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公司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本案中公司未按此法定程序进行裁员,属于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小何支付赔偿金。小何工作三年,经济补偿应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即三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则需按此标准的二倍,也就是支付六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月工资指小何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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