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合同精选解答 > 做的工作与实际岗位不符怎么办

做的工作与实际岗位不符怎么办

时间:2025.07.1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257人
律师解析:
1.工作内容与岗位不符时,先看劳动合同
若合同有明确约定,公司擅自变更属违约。
可与公司友好协商,按合同履行,并保留沟通证据
2.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能责令公司改正,其处理有行政强制性。
3.也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约或赔偿
需在知道权益受损一年内提出,对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起诉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入职一家公司,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其岗位为行政专员,工作内容是处理行政事务。然而上班后,公司却要求小朱从事销售工作。小朱认为公司擅自变更工作内容属违约,便与公司协商,希望按合同履行,公司拒绝。小朱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和内容有明确约定时,公司擅自变更属于违约行为。本案中公司擅自将小朱的工作内容从行政事务变更为销售工作,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
2、小朱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公司改正,其投诉处理具有行政强制性。另外,小朱也可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给予相应赔偿。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