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不给员工交
社保并非
偷税,但属
违法行为。
偷税是用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税,而不给员工交社保违反社保法。
2.用人单位需在员工
入职30日内
办社保登记。
未办登记,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费用。
3.不办社保登记,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不改的,单位处应缴社保费1-3倍罚款,负责人处500-3000元罚款。
4.未按时足额缴,社保征收机构责令补缴,按日加收万分之五
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处欠缴数额1-3倍罚款。
案情回顾:小胡入职一家公司后,发现公司一直未给自己缴纳社保。小胡与公司沟通,公司却认为不给员工交社保只是小事,不算违法行为。小胡对此不满,认为公司的做法损害了自己的权益,遂向相关部门反映了该情况。
案情分析:1、公司认为不给员工交社保不算
违法的观点错误。偷税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而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违反的是
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2、依据法律,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该公司未办理,社保经办机构应核定其应缴纳的社保费。若不办理社保登记,社保行政部门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会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保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若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征收机构会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仍不缴,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