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在没有正式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想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收集证据:-工资支付记录,比如工资条、转账记录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比如工作证、服务证等。-招聘过程中的登记表、报名表等。-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只要这些证据能够互相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就能有力地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未签署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劳动关系该如何进行赔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首次雇佣员工之日起,若满一个月仍未能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则应按月向该员工支付双倍薪酬作为赔偿;如满一年后依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则应被视作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应当开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一日起,用人单位须以月度为单位向该员工支付双倍的薪资作为补偿。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否等同于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凭证称为离职证明。在用人单位单方面与劳动者正式解除或终结合同时,必须向劳动者开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即我们常说的离职证明。此外,用人单位还需依法妥善协助劳动者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同样地,劳动者亦应按照先前协议约定,尽职尽责地履行相关工作事项的移交职责。

如何判定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若欲厘清某项事务是否为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则需从以下几个层面进行审慎考量并加以证实:首先,劳务关系的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即不存在任何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然而在劳动关系中,至少有一方必须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其次,劳务关系的合同签订方式在法律上并无严格限定,可根据双方协商予以确定;反观劳动关系,除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未签署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尚未签署劳动合同,以下凭证可以作为参照以确证各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劳动关联性:1. 相关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2. 对缴纳各种社会保障费用的登记纪录;3. 详尽的考勤纪录;4. 劳动者所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记录;5.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有效证明其本人身份的各类证件;6. 其他相关劳动者的证人证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