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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有权利让老板发工资吗

时间:2025.06.10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380人
律师解析:
(一)劳动者遇到老板拖欠工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材料。
(二)配合人社部门的调查,如实反映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及相关事实。
(三)等待人社部门责令老板限期支付工资,若老板逾期不支付,可关注赔偿金的处理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案情回顾:

小许在一家公司工作后,老板却一直拖欠他的工资。小许多次找老板协商,老板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小许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老板认为人社部门无权干涉自己的经营,拒绝配合调查和支付工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规定,人社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有权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他们可通过调查、检查等方式,确认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在本案中,人社部门有权对该老板的公司进行调查。
2、人社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有权责令老板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若老板逾期不支付,劳动监察机构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若经调查老板确实拖欠小许工资,人社部门可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要求老板支付工资及可能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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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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