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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否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2025.06.07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936人
律师解析:
1.公司以员工不胜任工作解除合同,需满足法定条件和程序。
要证明员工不胜任,得有岗位要求、考核标准及未达标表现等证据
2.公司要对员工培训或调岗。
3.若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多付1个月工资可解约,同时支付经济补偿
4.若未按程序操作,解约可能违法,员工可要求继续履约或拿赔偿金

案情回顾:

小何在某公司任职,公司以小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小何认为公司此举不合理,双方产生争议。公司未能提供明确的岗位要求、考核标准以及小何未达标准的具体表现,且未对小何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就直接解除了劳动合同,也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小何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也未支付经济补偿。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公司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法定条件和程序。本案中公司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小何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法定解除的首要条件。
2、公司未对小何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且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就解除合同,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其解除行为未按法定程序操作,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小何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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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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