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申请:
单位要在事故发生或被诊断为
职业病30日内,向
社保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
特殊情况经同意,申请时间可延长。
单位未申请的,职工、亲属或工会可1年内直接申请。
2.材料:
准备
工伤认定申请表、
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3.审核:
社保部门收到申请会审核材料,必要时调查事故。
4.决定:
受理申请60日内作出认定,出具认定或不予认定决定书。
5.领取:
相关人员领取结果,不服可申请复议或
诉讼。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时受伤,其所在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小朱多次要求单位申请,单位以各种理由拖延。于是,小朱在事故发生后的第4个月,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以及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审核和调查后,作出了《不予认定
工伤决定书》,小朱对此结果不服。
案情分析:1、单位未在规定的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作为工伤职工在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调查,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程序合法。
3、小朱若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可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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