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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劳务管理人员如何维权

时间:2025.06.04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891人
律师解析:
1.若遇拖欠工资等报酬问题,可依据劳动法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其责令单位支付,也能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与补偿。
2.若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应及时申报工伤认定,若未申报,本人或亲属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申请,认定后按规定获赔。
3.若被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维权时要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提高成功率。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地工作,被拖欠月工资。小朱与劳务管理人员沟通,管理人员表示资金周转困难暂无法支付。小朱还在工作中遭遇工伤,用人单位却未及时申报工伤认定。同时,单位以小朱工作表现不佳为由非法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小朱决定维权。

案情分析:

1、对于拖欠工资问题,依据相关劳动法规,小朱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也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2、关于工伤事故,因用人单位未申报工伤认定,小朱本人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请,认定为工伤后按工伤保险待遇规定要求赔偿
3、针对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况,小朱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小朱需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伤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提高维权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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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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