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可视
同工伤。
“突发疾病”涵盖各类突然发作的病,如心脏病、脑溢血等。
2.规定突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员工在家或
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通常不算
工伤。
3.“48小时”从
医疗机构初次诊断算起,超出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一般不能认定工伤。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公司员工。
一天,他在工作岗位上突然晕倒,同事发现后立即将其送往医院。
医院初次诊断时间为上午10点。
小许经全力抢救,最终于第三天凌晨去世,从初次诊断时间算起已超过48小时。
小许
家属认为小许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病,应认定为工伤;而公司则以超过48小时为由,认为不能认定为工伤。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本案中小许初次诊断时间为上午10点,其去世时间已超出48小时。
2、虽然小许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但因不符合“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一条件,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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