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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履职造成损害谁担责

时间:2025.05.18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1396人
律师解析:
劳动者在履职过程中造成损害,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1.正常履职:
这种情况下通常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导致他人受损,用人单位要承担侵权责任
举个例子,员工送货时正常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这时单位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故意或重大过失:
即使是这种情况,也是先由用人单位担责。
不过,用人单位担责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劳动者追偿。
就像员工故意违规操作机器,致使他人重伤,单位赔偿后可以向该员工追讨赔偿费用。
需要强调的是,具体到每个案件,责任的归属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判定。
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维护,让责任认定更加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公司员工,在一次送货任务中,小朱为赶时间故意超速行驶,结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路人小丽受伤。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承担了对小丽的赔偿责任,但认为小朱存在故意违规驾驶行为,向小朱提出追偿要求,小朱则认为自己是在履行工作任务,不应由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小朱送货发生事故致小丽受伤,公司担责符合规定。
2、小朱故意超速驾驶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用人单位担责后,可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劳动者进行追偿。所以公司向小朱追偿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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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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