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包工头
拖欠农民工工资,在某些情况下会被移交给公安部门。
如果包工头用
转移财产、逃跑等办法,逃避给
农民工支付
劳动报酬,而且涉及金额较大,经过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就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行政部门会把
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会依法
立案调查,追究包工头的
刑事责任。
3.这里的“
数额较大”是有标准的。
一是拒不支付一名
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金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
二是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4.一旦包工头被认定
罪名成立,就会面临
刑事处罚。
这也会促使包工头尽快支付
拖欠的
工资,来减轻自己的罪责。
5.农民工如果遇到工资被拖欠,也可以通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拿到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是包工头,承接工程后雇佣了小李等十多名农民工施工。工程结束后,小朱却以各种理由
拖欠工资。小李等人多次索要无果后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政府责令小朱支付工资,可小朱不仅转移财产还逃匿。经统计,小朱拖欠十多名
农民工工资累计达五万余元,劳动行政部门遂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案情分析:1、小朱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其
立案侦查。
2、若罪名成立,小朱将面临刑事处罚,同时为减
轻罪责会促使其支付拖欠工资。农民工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维护自身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