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突然降
工资不一定意味着就是
被迫离职。
被迫离职得符合法定的情况才行。
要是用人单位没和
劳动者商量好,就单方面大幅度降低工资,劳动者因为这个原因
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被迫离职。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变更
劳动合同里约定的内容,得和劳动者
协商一致。
突然降工资其实就是变更
劳动报酬条款。
要是劳动者因为工资降低而
辞职,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
支付经济补偿的。
不过,如果降薪的幅度比较小,或者有合理的调薪理由,比如企业经营遇到困难等,并且也走了一定的程序,那就可能不构成被迫离职的法定情形。
判断的关键在于降薪是否违反了双方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
所以,劳动者在打算离职之前,要注意收集降薪的
证据,像工资条、降薪通知等。
有了这些证据,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近期公司突然将他的工资大幅降低,且未与他协商。小朱认为公司此举不合理,以降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公司则称目前经营困难,降薪属于合理调薪,不应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突然降工资属变更劳动报酬条款。本案中公司未经协商单方大幅降薪,若小朱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可认定为被迫离职,有权要求
经济补偿。
2、若公司能证明降薪幅度较小,或因经营困难等有合理调薪依据且履行了一定程序,则可能不构成被迫离职法定情形。小朱离职前应收集好工资条、通知等降薪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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