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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不休给多少钱

时间:2025.05.13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953人
律师解析:
1.年休假安排与补偿规定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若单位因工作需求,无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在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后,可不安排休假。
对于职工应休却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需给予补偿。
补偿标准是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且这其中已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日工资收入计算方法
日工资收入的计算方式是,用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
这里所指的月工资,是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3.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职工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那么就按实际工作月份来计算月平均工资,再据此算出日工资收入,进而确定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案情回顾:

小许在某公司工作多年,依据规定他应享有年休假。但公司因业务繁忙,经与小许协商,小许同意不休假。之后公司在支付小许年休假工资报酬时,计算方式与小许理解不同。小许认为应按自己月工资除以21.75天再乘以未休天数的300%计算,而公司却未剔除加班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因工作需要经职工同意可不安排年休假,并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且含正常工作工资。本案公司经小许同意不安排休假,应依法支付报酬。
2、日工资收入应按职工月工资除以21.75天折算,月工资是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公司未剔除加班工资计算报酬的做法不符合规定,应按正确方式重新计算支付给小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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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琪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杨琪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民商事争议解决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杨琪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专业娴熟,思维敏捷、逻辑清晰,擅长各类法律文书撰写与案件办理,办案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善于运用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曾为知名教育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追回超600万元著作权赔偿款,并定制系统化维权方案,实务能力突出。 杨琪律师始终以专业、专心、务实高效为服务宗旨,耐心沟通、恪守诚信,深得当事人信任与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因日常需出庭、赴办案机关及看守所处理案件,若咨询紧急,建议直接电话沟通,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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