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包活干受伤
赔偿责任主体按情况而定:
若为
劳动关系,
劳动者工作中受伤,通常由用人单位负
工伤保险责任。
若是
劳务关系,提供劳务者因劳务受损,双方按过错担责。
如接受劳务方提供的环境有隐患致其受伤,接受方担责;
若因自身操作失误受伤,自己也担部分责。
要是承揽关系,承揽人工作中自损,定作人一般
无责,但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错的,需担责。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约定,由小朱为小胡家中进行房屋修缮工作。工作过程中,小朱不慎从梯子上摔下受伤。小朱认为小胡提供的梯子有质量问题,导致其受伤,小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小胡则称,双方是承揽关系,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小朱自身操作也存在不当之处。
案情分析:1、判断双方之间的关系性质是确定赔偿
责任主体的关键。若为劳动关系,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为劳务关系,根据双方过错承担责任;若为承揽关系,定作人通常不担责,但有过错时需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需先明确小朱与小胡是何种关系。
2、若认定为劳务关系,小胡提供的梯子有质量问题,存在过错,同时小朱自身操作可能不当,双方应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若认定为承揽关系,需进一步审查小胡在定作、指示或选任上是否有过错,若有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无则一般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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