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死亡赔偿和年龄关联较小,主要依照《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执行。
当职工
因工死亡时,其
近亲属能够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取三项
赔偿:
1.丧葬
补助金:
金额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6倍。
这笔钱主要用于办理职工的丧葬事宜,为
家属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2.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那些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其中,配偶每月能领取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若是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此基础上还会增加10%。
不过,所有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总和不能超过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这是对职工家属的一次性
经济补偿。
要获得这些赔偿,首先需要认定
工伤。
只有存在
劳动关系,并且符合
工伤认定情形的,才能得到相应赔偿。
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
赔偿责任就由单位来承担。
案情回顾:小何在某工厂工作时不幸因工死亡,其家属认为小何年龄较大,应在赔偿上有所倾斜。而工厂则坚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统一标准赔偿。双方就
赔偿标准产生争议,家属要求额外补偿,工厂拒绝,坚持按规定给予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案情分析:1、工伤死亡赔偿与年龄关系不大,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小何家属要求因年龄额外补偿缺乏法律依据。
2、若认定小何为工伤,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若工厂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工厂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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