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在老家的厂已经干了30年,今年都52岁了,但是上周在工作的时候因为突发心脏病而导致抢救无效死亡了,婶婶家要告工厂给叔叔赔偿医疗费以及丧葬费,但是丧葬费是按照一个什么标准来赔偿?

黑龙江 - 大庆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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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法务团

地区:黑龙江 - 大庆


1、医疗费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19-11-07 17:5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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