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正常情况不扣上
月工资当月直接
辞职,通常用人单位不可以扣上月工资。
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要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
劳动者本人,且不得克扣或无故
拖欠劳动者工资。
上月工资是劳动者上月劳动付出应得的报酬,和当月是否直接辞职并无关联,所以单位不能因劳动者当月直接辞职就扣除上月工资。
2.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处理
若劳动者当月直接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
赔偿经济损失。
这种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有一定限制。
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
3.总结
总体而言,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扣劳动者上月工资是不合法的。
但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过错导致单位遭受损失,单位则可以依法进行索赔。
案情回顾:小何在某公司工作,当月小何因个人原因未提前通知公司便直接辞职。公司以小何突然离职为由,扣除了小何上月的工资。小何认为自己上月正常工作,公司不应扣发上月工资,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何遂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小何上月正常付出劳动,公司扣其上月工资不符合此规定,正常情况下公司扣上月工资不合法。
2、若小何当月直接辞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公司可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可从其工资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当月工资20%,且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若公司能证明损失,可依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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