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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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十级不需要辞职后拿到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遇到工伤事故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工伤鉴定,并根据工伤等级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在对赔偿情况进行确定后可以获得赔偿。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背后的保障是劳动者能够继续放心工作的标准,一般正规公司都会为劳动者购买保险,保险包括了工伤险等一系列保险,以保证在员工出现工伤时能够得到有效的赔付。那么对于已经辞职的劳动者来说,出现工伤10级也是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

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伤残赔偿的,可以一起要求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