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如下:
申请:
职工
工伤治疗稳定且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
近亲属向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并提供
工伤认定和医疗资料。
受理:
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审核材料,材料全就受理。
组织鉴定:
委员会随机抽3或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鉴定意见。
作出结论:
委员会根据意见作鉴定结论,20日内送达。
不服可15日内再申请。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中受伤,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以事务繁忙为由,未及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小许遂自行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了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后,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并作出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小许对该结论不服,认为自身
伤残情况更严重。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都有权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小许自行申请符合程序。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规定对材料审核、组织专家组鉴定并作出结论,程序合法。若小许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15日内再次申请鉴定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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