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下班
被车撞,满足一定条件算
工伤。
在合理
上下班时间和路线上,遭遇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
2.“非本人主要责任”以交管部门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法律文书为准。
若职工负主要或全部责任,不能认定工伤。
3.职工或
近亲属认为是工伤,单位不认可的,单位负责举证。
符合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向
社保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
案情回顾:小朱下班途中被一辆汽车撞倒受伤。小朱认为自己是在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但公司却认为小朱可能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不属于工伤。交通管理部门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需是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要以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法律文书为依据。目前小朱和公司的争议焦点在于小朱是否负事故主要责任。
2、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举证责任。所以若公司坚持小朱不属于工伤,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如符合条件,小朱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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