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
仲裁不受理后能否重新申请,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
符合条件可重新申请:
若仲裁委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决定不予受理,之后该情形消除,申请人又能拿出
新证据等,足以证明符合受理条件,就可以再次
申请仲裁,此时仲裁委应予以受理。
比如,之前因
证据不全不被受理,后来找到了关键证据,就可再次尝试。
2.无实质变化难受理:
要是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一般不会受理。
比如申请人第一次以公司
拖欠工资申请仲裁,未被受理后,再次以同样的
公司拖欠工资这一情况申请,没有新的变化,大概率还是不会被受理。
因此,重新申请时有无新情况、新理由等实质性变化是关键。
有新变化就能重新申请;
没有新变化,再次申请被受理的可能性就小。
建议申请人重新审视自身情况,若有新的证据或事实依据,充分准备后再申请,这样能增加被受理并获得有利裁决的机会。
案情回顾:小许此前就
劳动纠纷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以不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之后小许收集了新的证据,认为符合受理条件,便再次申请仲裁。然而,小李认为小许此次申请仍是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仲裁委不应受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许收集的新证据等足以证明之前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已消除,且符合受理条件,依据规定仲裁委应受理其重新申请。
2、要是小许此次申请并无新情况、新理由等实质性变化,仅仅是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那么仲裁委通常不会受理该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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