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者与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多样:
1.
协商一致解除:
双方针对解除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解除协议。
2.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通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3.用人单位过错解除:
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
社保等,劳动者可随时解除。
4.即时解除:
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等
强迫劳动,或
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时,劳动者无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
5.法定情形终止:
像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解除劳动合同要遵循法定程序,这能保障双方权益,防止
纠纷。
比如,要明确解除的通知方式、时间节点等。
双方都应按照规定行事,确保解除过程合法合规,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在一家公司工作,近期他想换个工作环境。小许与公司先就解除劳动合同进行协商,但未达成一致。之后小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公司以未完成重要项目为由拒绝。并且,小许发现公司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他劳动报酬的情况。小许认为自己可依此随时
解除合同,而公司却坚称需完成项目才可解除。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小许与公司协商未达成一致,此方式未成功。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小许已履行此程序。同时,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小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以未完成项目拒绝解除的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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