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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单位拒收多长时间

时间:2025.04.14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172人
律师解析:
在劳动仲裁文书送达过程中,有时会遇到单位拒收的情况。
需要明确的是,不存在“拒收多长时间”就能视为送达的说法,通常可通过法定的留置送达等方式来完成送达。
依据法律规定,当受送达人(即单位)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仲裁文书时,有两种留置送达方式。
其一,送达人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向他们详细说明情况。
接着在送达回证上准确记明拒收的事由和具体日期,之后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最后把仲裁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其二,送达人也能直接把仲裁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同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完整记录送达的全过程,这样同样视为送达。
由此可见,劳动仲裁文书送达的关键在于送达方式是否严格符合法定程序,而不是仅仅盯着单位拒收的时长。
只要按照法定方式操作,就能保障仲裁文书送达的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朱与所在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经劳动仲裁后,仲裁委向该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然而单位拒绝接收文书,小朱认为应按照单位拒收时间来判定文书是否生效,而单位则称不能仅以拒收时间确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文书送达时,若单位拒收,重点在于送达方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而非“拒收多长时间”。
2、当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仲裁文书,送达人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在送达回证记明情况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后把文书留在住所,或用拍照、录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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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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