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纠纷起诉管辖地确定规则如下:
1.一般地域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
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
民法院管辖。
比如员工与公司
产生纠纷,若
劳动合同约定在本地履行,本地即为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在本地注册办公,此地的基层法院就有
管辖权;
若
未约定,以实际工作地点为劳动合同履行地。
2.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
当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像一些流动性较大的岗位,难以明确具体履行地,就按用人单位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
3.特殊情况:
若双方
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管辖。
起诉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
起诉状,按法律规定备好
证据材料维护权益。
而且
劳动纠纷通常要先经劳动
仲裁前置程序,对
仲裁结果不服才能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与某公司产生劳动纠纷。该公司在本地注册办公,但小朱的工作岗位流动性大,难以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小朱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公司却向其认为的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就
仲裁管辖地产生争议,之后小朱若对仲裁结果不服欲起诉,还面临起诉管辖地的问题。
案情分析:1、根据规则,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小朱的劳动纠纷若起诉,公司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有管辖权。
2、若双方分别向不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但本案履行地不明确,需进一步确定相关管辖规则。另外,小朱起诉要向有管辖
权法院提交起诉状并备好证据,且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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