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情况下,签完
劳动合同后
辞职一般不算违约。
按照《
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
2.一般需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若处于
试用期,则提前三日通知,期满就能离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3.不过存在特殊情况。
比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却违反服务期约定;
或者涉及
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相关规定。
在这些情形下,劳动者可能要承担
违约责任。
4.所以,正常履行法定辞职程序的辞职行为不构成违约,但要注意合同里是否有特殊约定影响辞职的情况。
比如合同中可能规定了辞职需满足的额外条件,或者约定了
提前辞职需支付的
违约金等。
只有全面了解合同内容,才能准确判断辞职是否会引发违约问题,从而避免不必要的
纠纷。
案情回顾:小许与某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小许想辞职,公司却称其辞职属于违约,需支付违约金。小许认为自己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了公司,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属于违约。经了解,合同中
未约定专项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但公司表示合同有辞职需额外满足的条件。
案情分析:1、通常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期满离职不算违约,此为《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2、若合同存在特殊约定,如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竞业限制条款,或规定辞职额外条件、提前
辞职违约金等,劳动者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本案需看合同额外条件是否合法有效来判断小许是否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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