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劳动争议案件
当事人若未去开庭,会有不利后果。
2.法律规定,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
撤诉处理;
被申请人如此则可缺席裁决。
3.要是因
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到庭,要及时联系
仲裁委说明情况,申请
延期开庭。
若未申请就无故未到庭,之后想继续维权,得有合理理由证明非故意缺席,且获仲裁委认可,才可能重新安排
开庭审理。
4.建议尽快和仲裁机构沟通,说明未到庭原因,争取妥善解决。
若因自身过错未到庭致按撤诉处理,可在规定时效内重新
申请仲裁,但要承担举证等相应责任。
比如要准备好能证明自身情况的各类
证据,像医院的诊断证明以证实因突发疾病无法到庭等,以便能顺利重新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开庭当日,小何未到庭。公司认为小何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按撤诉处理;小何则称因突发疾病无法到庭,是有正当理由的。双方就小何未到庭的情况是否构成按撤诉处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缺席裁决。小何作为申请人,若无法证明其未到庭有正当理由,仲裁委可能按撤诉处理。
2、若小何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应及时联系仲裁委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开庭。若想继续维权,需有合理理由证明非故意缺席且获仲裁委认可。若按撤诉处理,小何可在规定时效内重新申请仲裁,但要承担举证等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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