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劳动合同订立时若有
欺诈情形,可依《
劳动合同法》处理。
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劳动合同。
撤销权要在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
若劳动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要向
劳动者支付
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及其他合法费用。
2.若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明知欺诈仍订立,劳动者可主张
劳动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需承担法律责任,比如
赔偿劳动者因
合同无效遭受的损失等。
例如,劳动者因基于
无效合同入职,可能失去了原本可获得更好工作机会的利益,用人单位应赔偿这部分损失。
又比如,劳动者因无效合同可能产生的培训费用等支出,用人单位也应给予赔偿,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
合同订立的公平公正。
案情回顾:小朱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入职时公司明知小朱在学历上存在
欺诈行为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小朱得知公司知晓其欺诈仍录用,认为劳动合同应属无效,要求公司赔偿其因入职该公司而失去其他更好工作机会的利益损失以及培训费用。公司则认为虽知晓欺诈但合同已履行,不应承担
赔偿责任,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劳动合同法》,若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明知欺诈仍订立,劳动者可主张劳动合同无效。本案中公司明知小朱学历欺诈仍与其签约,小朱有权主张合同无效。
2、用人单位需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遭受的损失。小朱因该无效合同失去更好工作机会及产生培训费用,公司应给予赔偿,以保障小朱合法权益,维护合同订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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