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自愿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
支付经济补偿有明确规定。
经济补偿依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而定。
每满一年,按一个
月工资标准支付。
比如工作三年,就支付三个月工资。
若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即支付一个月工资。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工资是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不过,要是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单位无过错,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3.具体
补偿金额要依据当地法律
法规和
劳动合同约定确定。
遇到特殊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比如劳动合同中有特殊的补偿条款,或者当地有特殊规定,都需专业律师解读,以便明确自己应得的经济补偿情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两年零四个月,后因个人职业规划,向公司提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小朱认为公司应按其工作年限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而公司则称小朱是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且公司并无过错,所以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单位无过错,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小朱因个人职业规划主动离职,公司无过错,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符合规定。
2、具体补偿金额需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确定。若小朱对补偿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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