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三级
劳动者若与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般能获得
赔偿。
2.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23个月的本人
工资。
保留
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后,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
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
3.要是
解除劳动关系,还可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这些赔偿的目的在于保障工伤职工因工伤致使劳动能力丧失以及面临生活困难等权益。
不过,具体赔偿数额要依据当地规定以及职工本人工资等因素来确定。
比如,当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能与工伤职工的年龄、
伤残等级相关;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会因地区不同、行业差异而有所不同。
同时,职工本人工资的高低也直接影响各项赔偿的具体金额。
案情回顾:小何在工作中不幸受伤,经鉴定为工伤三级。其所在单位提出与小何解除劳动关系,小何同意,但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单位认为只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小何认为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自己还应获得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案情分析:1、依据规定,工伤三级劳动者应获得23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且在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后,单位需按月支付本人工资80%的伤残津贴。此次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小何有权利获得相应赔偿。
2、解除劳动关系时,小何还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地规定。这些赔偿能有效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具体数额需依据当地规定和小何本人工资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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