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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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企业擅自变动劳动合同,则该份劳动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在修改或变更劳动合同时,雇主以及劳动者双方应共同以和平、自愿的原则进行商议与抉择,而非由任何一方单独决定。若有一方未经协商便擅自更改劳动合同,那么变更后的条款对于另一方将不再具有约束力,且另一方可据此向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很多原因来单方面调整劳动合同,例如员工无法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和调岗后仍然不合格;或者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此外,如果员工因病或非工伤,在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也可以进行合理的调岗。

员工若觉得公司擅自变更劳动合同核心内容的行为不合理,是可以拒绝的。这种变更属于重大合同修订,公司没经过员工同意就强行执行是违法的。员工可以依据原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公司因此解雇员工,那公司就得承担法律责任。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整劳动合同主体的条件,比如因为合并、分立而变更法人资格,或者将员工调派到关联企业,甚至通过外包的方式转移劳动关系。不过,所有这些调整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不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一般是无效的,只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才可以,比如劳动者的能力发生变化或者因为医疗期满而无法继续履职。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的修订需要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如果用人单位擅自修改,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可以拒绝,并坚持按照原合同执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