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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申请劳动仲裁还受时效限制吗

时间:2025.03.1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197人
律师解析:
1.劳动仲裁时效一年,从知或应知权利被侵害起算,第二次申请仲裁也受此限。
2.曾过仲裁时效再申请,可能因时效过而被驳回,不过若有中断、中止情形,如用人单位承诺付拖欠工资等,时效会重新计。
3.申请劳动仲裁要留意时效规定,及时收集保存相关证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对时效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案情回顾:

小李在某公司工作,离职后发现公司拖欠部分工资。小李知晓权益被侵害后,未及时申请劳动仲裁。一年多后,小李申请劳动仲裁,结果因超过仲裁时效被驳回。之后,小李发现公司曾承诺支付拖欠工资,于是再次申请仲裁,公司却称时效已过不应受理。

案情分析:

1.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小李第一次申请仲裁已过时效,被驳回合理。
2.然而,公司承诺支付拖欠工资属于时效中断情形,时效应重新计算,小李第二次申请仲裁若符合此情况,不应仅因曾过时效而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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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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