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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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负债方除需履行主要债务之外,还须支付相应的利息以及为了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各种相关费用。若负债者所给出的支付款额尚不足以完全偿还所有账务,则除非各方另有书面协议规定以外,应依照实现债权所需的各项费用、利息及主要债务的优先次序进行偿还。因此,在涉及到欠债纠纷的案件中,律师费用作为实现债权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应由负债方承担,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了其他的约定。

侵权责任官司诉讼费承担的规定是:先由申请人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来承担。如果双方就诉讼费用的承担进行了协商且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按照双方的约定的内容执行也是受到法律认可的。

我国的行政诉讼律师费一般是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也是有特殊的情形的。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民事官司律师费需要委托人进行承担,但可以在起诉过程中,在诉讼请求当中写明由被告承担进行诉讼所支付的一切费用。法院在审判的过程中会根据案件的情况来进行审判,是否应该由被告来承担相关费用。

律师费一般由聘请律师一方自行承担,他人是不会承担律师费用的。因为律师是自己聘请的,所以在聘请律师的时候,花费的费用也是由聘请的那一方来进行承担的,这个时候就需要自行支付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