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贵州工伤
九级伤残,
社保赔偿相关内容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
工资。
这里的本人工资,具体是指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
缴费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两项补助金也是可能涉及的赔偿项目。
不过,其具体标准并非全国统一,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规定。
不同地区可能会因为经济发展水平、
医疗费用等多种因素,在具体标准上有所差异。
总之,贵州工伤九级伤残的社保赔偿具体金额,需要结合职工的实际工资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准确计算。
案情回顾:小朱在贵州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九级伤残。其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6000元,按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是54000元,但社保部门核算时按5000元/月标准计算,只给了45000元。且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双方就当地标准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工伤职工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小朱实际工资为6000元/月,社保部门按5000元/月计算有误,应补足差额。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当地标准存在差异,应依据贵州省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的标准来准确计算并支付相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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