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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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 -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意图,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客观上实施了侵犯他人身体的行为,并且造成的伤害需要达到轻伤及以上的程度,需要由法律鉴定来确认; -伤害行为和造成的后果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

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包括工作前后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伤害,履行职责时遭遇暴力或职业病,因公外出受伤或失踪,以及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均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这些是常见的工伤情况,但还有更多法律规定需了解。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排除自杀作为工伤,不论是否在工作期间。工伤限于生产劳动中因外部因素导致的突发性意外伤害,如职业事故、急性化学品中毒等,不包括故意犯罪、酒精/毒品滥用及自我伤害。

员工受伤后尽快就医与工伤认定无直接关系。获认定工伤的条件包括:工作时间内/场所内因工作事故;工作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相关活动受伤害;执行职责时遭遇暴力事件;患职业病;公差期间因工作受伤或失踪;上下班途中遭遇非主要责任事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在劳动者工伤恢复期间,如因工作相关活动(包括正常职责、临时委派任务、经济效益提升工作或创新活动)新发疾病属工伤,他们依法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无论员工是否主动承担,只要工作性质导致的伤害,均可能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