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
赔偿并非全部由
社保局来赔付,而是由
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一、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费用
1.治疗
工伤产生的
医疗费用以及康复所需费用。
例如工伤治疗的药费、康复理疗费等。
2.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保障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基本生活。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的交通和食宿费用,方便职工异地就医。
4.安装配置
伤残辅助器具的费用,像假肢、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且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
护理费。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
伤残津贴。
7.终止或
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
补助金。
8.
因工死亡职工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二、用人单位承担费用
1.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2.五级、
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治疗产生一系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了部分费用,如医疗、康复费用等。但小朱认为用人单位应承担更多,特别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未足额发放,双方就工伤赔偿的具体承担范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工伤保险基金应承担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等法定费用,这是保障工伤职工基本权益的必要支出。
2、用人单位需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等,小朱停工留薪期的权益应得到保障,用人单位未足额发放是不合理的,应按照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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