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河北省一次性
工伤就业
补助金标准是依据
伤残等级来确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五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
工资。
2.
六级伤残:可获得16个月本人工资的补助金。
3.
七级伤残:对应的补助金是13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八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5.
九级伤残:能拿到9个月本人工资的补助金。
6.
十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这里所说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在计算时还需注意,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来计算补助金;
若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就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进行计算。
这样的规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能得到合理的
经济补偿,同时也确保补助金标准的公平与合理。
案情回顾:小朱在河北省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八级。其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小朱主张按实际工资计算11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单位则认为应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河北省规定,八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1个月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小朱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按照规定,应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补助金,单位的主张符合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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