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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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赔偿中,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这些责任:补足工伤医疗停工期间的工资差额,保证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能够拿到全额工资;按照伤残等级,按月给五、六级伤残员工发放伤残津贴,让他们的生活有一定保障;当职工终结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提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帮助他们重新就业。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的生活,并为他们的未来就业提供支持。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能享受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意外伤害时,仍有资格获得工伤赔偿。工伤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膳食补贴、交通费等。对于停工期间,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将得到保障。如果因伤致残,劳动者还将获得伤残抚恤金、津贴以及离职时的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以确保其得到全面的保障。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康复性治疗费用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康复治疗费用应符合以下条件:(1)康复性治疗必须是治疗工伤引发的伤害或疾病;(2)康复性治疗的治疗医院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医院;(3)康复性治疗项目必须符合相应标准。

在工伤保险赔偿中,公司需支付以下赔偿款项:医疗住院期间的膳食津贴、外地治疗交通及住宿费用、暂时无法工作时的岗位工资及护理支出、致残者的伤残津贴,以及为5至6级伤残职员提供的一次性工伤医疗和就业补助金(若无法提供合适工作)。对于7至10级伤残职员,合同终止或离职时,公司需支付相应的一次性补助金,同时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鉴于贵司员工工伤情况,建议贵司支付以下款项: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款。此外,贵司需承担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交通住宿费、残疾辅助设备费、部分护理费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若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还需支付《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所有工伤待遇费用。请务必在工伤发生后一个月内完成工伤认定,否则仍需支付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