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工伤工资的支付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支付主体:工伤工资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责任,
社保局并不直接发放。
用人单位需按照员工受伤前的实际
工资标准,在
工伤期间足额支付工资,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和权益。
2.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处理: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伤工资,员工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后,会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
若
逾期仍不支付,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
赔偿金。
3.特殊情况及社保局职责: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用人单位未参加
工伤保险,那么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就由用人单位支付。
而社保局主要负责核定
工伤待遇的具体金额等相关工作,确保待遇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总之,工伤工资支付
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社保局在核定等方面有相应职责。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受伤前
月工资6000元。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只每月支付3000元工资,小朱要求按6000元标准支付遭拒,双方产生争议。小朱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后,用人单位仍逾期未足额支付。
案情分析:1、用人单位应按小朱受伤前实际工资标准支付工伤工资,即每月6000元,其只支付3000元的行为违反规定。
2、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向小朱加付赔偿金。
3、社保局应核定工伤待遇具体金额,确保待遇标准合理公正。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