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住院期间
陪护费的承担问题,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来支付,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1.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有责任为工伤职工安排相应的护理服务。
2.单位未安排护理的情况:若单位未安排护理,工伤职工或其
近亲属可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用人单位主张陪护费用。
3.单位已安排护理的情况:若单位已安排护理人员,并且有相关
护理费用凭证,那么这部分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4.单位未支付的解决办法:要是单位未支付陪护费,工伤职工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工伤住院期间的陪护费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承担,不过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实际支付主体。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住院,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单位起初未安排护理,小朱主张单位支付陪护费,单位却称应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双方产生争议。后单位安排了护理并有费用凭证,又对费用支付主体存分歧。
案情分析: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小朱停工留薪期需护理且单位未安排时,单位应承担陪护费,小朱按当地护工报酬标准主张合理。
2、单位安排护理并有凭证后,此部分费用应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前未安排时费用应由单位承担,若单位不支付,小朱可协商或
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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