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工伤确定的
基本工资,具体说明如下:
1.基本工资的界定:通常是指
劳动者在受伤前正常工作状态下的月基本工资。
一般以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工资标准为准。
例如,合同明确约定月薪5000元,那此即为基本工资标准。
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按照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
月工资计算。
比如,某员工受伤前12个月工资总额为6万元,平均月工资就是5000元。
2.作为计算依据的作用:该工资是计算
工伤待遇的重要依据之一,像
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都以此为计算基础。
3.停工留薪期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比如遭遇严重骨折等,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停工留薪期工资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以保障劳动者在此期间的基本生活和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其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工资标准。受伤前12个月工资总额为6万元。单位认为应按3000元/月作为工伤基本工资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小朱主张按5000元/月(平均月工资)计算,双方产生争议,且小朱伤情严重,对停工留薪期时长也有分歧。
案情分析:1、关于基本工资标准,因合同未明确约定,按照规定应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计算,小朱主张的5000元/月是合理的。
2、对于停工留薪期时长,小朱伤情严重,若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确定的工资标准,保障小朱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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