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治疗期间的生活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
工伤医疗待遇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
职业病接受治疗,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
停工留薪期规定
1.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此期间一般不超12个月。
2.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不超12个月。
三、
伤残评定后的待遇
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用人单位责任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
工伤事故时,需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若其不支付,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治疗和康复期间能得到应有的生活保障和医疗支持。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进入工伤治疗期。单位起初支付了部分费用,但在停工留薪期超过6个月后,以伤情不严重为由,想降低小朱的工资福利待遇,且对后续生活费支付也表现出推诿态度,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小朱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应改变,单位降低其待遇的做法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2、工伤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单位推诿支付生活费的行为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更应承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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