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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伤者延误治疗责任归谁

谢** 湖北-襄阳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5.10.26 13:49:22 492人阅读

事故后伤者延误治疗责任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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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伤者延误治疗责任归属需结合具体情况判定。若因医疗机构过错,像推诿、拖延诊断治疗等致使延误,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若因伤者自身拒绝配合治疗、不遵守医嘱等造成延误,责任通常由伤者自行承担;若事故责任方未及时送医或阻碍救治,导致伤者延误治疗,事故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未及时救助伤者,要对延误治疗扩大的损失担责。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医疗机构应提升服务质量,杜绝推诿、拖延等行为,确保及时救治伤者。
2.伤者需积极配合治疗,严格遵守医嘱。
3.事故责任方要及时履行救助义务,避免因自身行为导致伤者延误治疗。

2025-10-26 18:5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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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像推诿、拖延诊断治疗等情况致使伤者延误治疗,依据相关法律,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其未履行应尽的医疗义务。
(2)伤者自身拒绝配合治疗、不遵守医嘱等行为造成延误,通常责任由伤者自行承担。自身行为导致的不利后果需自己负责。
(3)事故责任方未及时送医或阻碍救治,导致伤者延误治疗,要承担相应责任。如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未及时救助伤者,就要对延误治疗扩大的损失担责。

提醒:事故发生后,各方都应积极履行自身义务,医疗机构要及时救治,伤者要配合治疗,事故责任方要及时送医。不同情况责任判定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详细分析。

2025-10-26 17:10: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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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医疗机构推诿、拖延诊断治疗导致伤者延误治疗的情况,伤者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就诊记录、与医院沟通的记录等,向医院的上级管理部门投诉,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若伤者自身拒绝配合治疗、不遵守医嘱造成延误,应及时认识错误,积极配合后续治疗,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三)若事故责任方未及时送医或阻碍救治,伤者或其家属可保留事故现场证据、责任方的行为证据等,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若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025-10-26 16:1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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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医疗机构存在推诿、拖延诊断治疗等过错,导致伤者延误治疗,按规定医疗机构要担责赔偿。

2.要是伤者自身拒绝配合治疗、不遵医嘱,造成延误治疗,责任通常自己承担。

3.若事故责任方未及时送医或阻碍救治,导致延误,责任方要担责。如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不救助伤者,就要对扩大损失负责。判断责任归属,得结合具体延误原因和各方行为。

2025-10-26 16:09: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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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事故后伤者延误治疗责任归属需结合具体延误原因和各方行为判定,可能由医疗机构、伤者自身或事故责任方承担。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医疗机构存在推诿、拖延诊断治疗等过错导致伤者延误治疗,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若伤者因自身拒绝配合治疗、不遵守医嘱等原因造成延误,责任通常由伤者自行承担;若事故责任方未及时送医或阻碍救治致使伤者延误治疗,事故责任方要承担相应责任,如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未及时救助伤者,需对延误治疗扩大的损失担责。在实际生活中,事故后伤者延误治疗的情况复杂多样,责任认定并非一目了然。如果遇到此类问题难以判断责任归属,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6 15:06:48 回复

你虽然受伤后一周才入院治疗,但是如果确实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条、第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你虽然受伤后一周才入院治疗,但是如果确实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条、第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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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因患者原因延误治疗导致不良后果主要指的是

    律师解析 因患者原因延误治疗导致不良后果主要指的是患者以下行为: 1、患者对医疗行为不理解,不按医嘱服药和私自服药; 2、患者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不真实反映病状; 3、全麻醉手术擅自进食发生受损中或手术后呕吐反流致患者死亡; 4、术后过早进餐,隐瞒呼吸道吸入异物的情节,导致医生将呼吸道异物误诊为呼吸道炎症,延误病情; 5、不遵医嘱擅自喂食禁忌药物或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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